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财政信息

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作者: 文章来源:娄底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 2017-06-29 字体:【】【】【

一、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单位职能概述

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负责全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行政单位。内设9个科室,下辖15个二级机构、3个分局、3个局属单位。主要职责有:

1. 负责牵头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工作。拟订全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行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2. 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编制全市城镇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市直管公房和廉租住房的经营管理;负责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工作;指导规范全市保障性住房的经营管理。

3. 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市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4. 参与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审核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

5. 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及其相关的管理制度,制定和发布我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地方定额及其具体实施办法和管理规定并监督执行,拟订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指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的实施。

6. 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全市房地产开发经营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预售管理,负责市本级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和商品房的预售许可,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登记、产权产籍管理、房屋租赁、房屋产权交易、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搬迁的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中介机构、白蚁防治等专业单位的资质审查与申报。

7. 指导和管理全市建筑活动。拟订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贯彻国家和我省有关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法律、法规,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勘察设计咨询、工程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劳保统筹、工程监理,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勘察设计咨询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8. 制定全市市政基础设施的发展战略和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组织、协调、管理、调度和考核工作;综合协调城市规划区内各类管网建设管理;负责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污水处理的管理;组织实施城市综合开发,包括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城市道路桥涵、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空间、排水涵管建设和维护;负责全市重点风景名胜区建设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负责世界自然遗产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的申报;负责城市雕塑的建设工作。

9. 承担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各类房屋建设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勘察设计、工程质量安全及其开发和

利用,负责组织房屋安全鉴定,指导房屋白蚁防治。

10. 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建设、农村住房建设及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市重点镇建设,负责特色景观旅游村镇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11. 负责城市建设维护费、基础设施配套费、污水处理费的收取与管理。编制市本级城市建设资金的年度使用计划并协调管理。

12. 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组织制定全市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制定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新技术开发利用,管理行业科技成果。

13. 承担推进全市城镇减排的责任。组织实施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重大减排项目实施,推进城镇减排。

14. 拟订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建设系统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承办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开展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5. 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正处级行政单位。内设9个科

室,下辖15个二级机构、3个分局、3个局属单位。核定编制64人,实际在职人员66人,退休人员36人。

(三)2016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1. 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

2. 大力实施重点项目建设和项目建设大比拼活动,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3. 切实加大建筑业和房地产业整治帮扶力度,全力促进建设行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4. 认真抓好两棚两房”“两供两治项目建设,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5. 切实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和服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6. 严守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廉政建设底线,确保不发生一票否决事件。

(四)2016年度整体支出情况

2016年经费共支出15862697.27元,包括基本支出,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支出明细如下:

1. 基本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4551172.93

商品和服务支出5329268.97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149752.80

其他资本性支出1042511.08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789991.49

2. “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0327.99元,其中公车购置0元,公车运行维护340327.99

公务接待费230025.00

因公出国(境)费72338.00

(五)财务管理状况

我局根据《会计法》、《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制订了《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部控制制度》、《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会计管理办法》、《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局财务规范有序运行。.

二、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设置情况

目标1指导和管理全市建筑活动促进国民经济、社会就业、城乡发展,建筑业快速发展

目标2承担全市建设行业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监督规范化、监管信息化、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死亡人数控制在3人以内;提升工程质量,打造建筑精品,确保安全生产。

目标3负责全市两供”“两治管理工作。供水供气,污水垃圾治理全部达标

目标4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工作加快完成上级下达的绿色建筑目标任务;抓好建筑节能,推进绿色建筑行动。

目标5负责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组织、协调、管理、调度和考核工作。市政基础设施运行正常、维护完好,路平水畅。

目标6承担新型城镇化和村镇建设管理工作。着力建设品质中心城区、秀美县城、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

(二)2016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和指标完成情况

2016年,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收支预算内,完成了以下整体目标:

目标1指导和管理全市建筑活动

完成情况:建筑业方面,积极支持建筑企业提升资质,开拓市场,切实加强生产形势调度,狠抓建筑企业达标入统,确保建筑业增加值指标顺利完成。

工作效果: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52.28亿元,完成建筑业增加值75.80亿元,同比增长分别为16.8%8.1%,建筑业增加值增长率荣获全省第一。

目标2承担全市建设行业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完成情况:我们以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为核心,扎实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监督规范化和监管信息化,强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全面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加强建设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不断提高施工现场和建筑市场监管效能,全面夯实质量安全基础。

工作效果:全年全市共创省优质工程9项,创芙蓉奖工程1项,没有发生建筑施工人员伤亡、施工质量、拆迁安全等事故。全市新建民用建筑施工图审查面积381.78万平方米,设计阶段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施工阶段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99.8%,中心城区达到100%。落实了一批绿色建筑设计项目,市高铁南站枢纽工程获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一星级。

目标3负责全市两供”“两治管理工作。

完成情况:。全市供水总量9800万吨,销售水量7500万吨,实现销售收入1.68亿元,全年水质合格率达到99.5%。全市新增管输天然气用户21858户,完成目标任务的128%。置换燃气用户94080户,中心城区天然气置换工作全部完成。全市新增污水管网45公里,污水总处理能力达到30.75万吨/日,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总量9500万吨,污水处理率达到90.05%。城市垃圾卫生填埋率100%

工作效果:重点民生实事任务圆满完成,民生福祉不断增加,人民幸福指数得到提升。

目标4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工作

完成情况:设计阶段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施工阶段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99.8%,中心城区达到100%。落实了一批绿色建筑设计项目,市高铁南站枢纽工程获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一星级。

工作效果:抓好建筑节能,推进绿色建筑行动。

目标5负责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组织、协调、管理、调度和考核工作。

完成情况:全市共开工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233个,完成投资145.81亿元。中心城区和县市城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进一步加强,有效确保了城区道路、桥梁、涵洞等市政设施完好和正常使用。

工作效果:基础设施水平明显提升,城镇承载能力不断增强。

目标6承担新型城镇化和村镇建设管理工作。着力建设品质中心城区、秀美县城、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

完成情况:村镇公共设施逐步完善。交通、电网、水网、污水和垃圾处理等综合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全市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共开工162个,完成投资9.29亿元。启动了高速公路沿线特色小镇建设试点工作。双峰县荷叶镇成功列入第一批中国特色小镇。新化县天门乡土坪村获批全国美丽宜居村庄。

工作效果:全市城镇常住人口179万,城镇化率达到45.29%,比上年度增长了1.52个百分点。

(三)未实现既定绩效目标或未完成指标任务的分析说明

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既定绩效目标均已完成。 

三、存在问题与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我局属于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所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但是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等社会保障缴费以及绩效考核奖金等经费财政预算没有全额安排,给单位预算执行带来困境。

(二)建议:预算单位必须支付的经费及政策性安排的支出全额纳入财政预算。

 

                         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523


我要分享:
0
我要纠错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