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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二〇一七年第四十一批)

作者: 文章来源: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17-12-22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相关规定,我局组织对新化县宏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建筑施工劳务资质进行了审查,同意该企业申请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建筑施工劳务资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171222日至20171229日。

申报单位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陈述材料报市政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逾期不予受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举报或反映(举报电话:8333677),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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